為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工作,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《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蘇人社規〔2021〕3號)、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《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三部門關于轉發〈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的通知(建人社〔2021〕44號)文件精神,建陽鎮擬招錄鄉鎮公益性崗位,現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
建湖籍就業困難人員,特別是本鎮符合崗位條件的無法外出、無業可扶的大齡農村低收入勞動力。
二、招聘崗位
建陽鎮鄉村公益性崗位3人
三、招聘條件
1.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憲法和法律;品行端正,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,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;
2.服從組織安排,服從崗位管理規定,具有崗位需要的技能;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3.符合招用崗位所規定的其它條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。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(第二代)、有畢業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、2張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。
報名地點:建湖縣建陽鎮社會事業局
報名時間:2022年11月4日—11月14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)
聯系人:徐萌,聯系電話:15295350666。
(二)資格初審。由建陽鎮組織、建陽鎮社會事業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,資格初審通過后,將根椐崗位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面試,按照“公平、公開、擇優”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。將擬錄用人員報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實其身份。
(三)體檢。面試合格后,進行體檢。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,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。
(四)公示及聘用。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e人社微信公眾平臺向社會公示,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的,由用人單位為辦理聘用手續。
五、工資待遇
聘用的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,人社部門根據安置人員給予崗位補貼,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。對于超過50周歲(不超過55周歲)的女性,鎮財政為其單獨購買意外傷害保險。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,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,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(延長期限以初次核定年齡為準)。用人單位與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不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。
六、退出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和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可以解除勞務協議或用工協議:
(一)安置人員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;
(二)雙方協商一致的;
(三)符合《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》中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資格退出相關規定的;
(四)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再就業的;
(五)已享受基本養老待遇或已滿規定期限的;
(六)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;
(七)申報材料虛假失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;
(八)不宜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本公告由建陽鎮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。
建陽鎮人民政府
2022年 11月3日